《科创板日报》1月6日讯(记者 李佳怡)短视频平台上,一场由AI技术滥用的“猎奇”盛宴正引发广泛忧虑。
《科创板日报》记者观察到,近期利用AI技术换脸、篡改台词以恶搞经典影视及历史人物的视频内容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这类内容已催生出一条从售卖低价制作教程到流量变现的灰色产业链,极低的参与门槛正吸引着大量逐利者涌入。
此类视频的广泛传播与泛滥,不仅存在明显的著作权等侵权风险,更因其对历史与经典叙事的肆意歪曲,对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青少年群体构成潜在的认知误导,引发公众广泛的担忧与讨论。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不断降低的滥用门槛,如何为技术划定合规边界、构建健康的内容治理生态、明确平台的主体责任,已成为当前难以回避的紧迫课题。
▎1分钱入手“AI魔改”教程,日赚近千元
哪吒扛起机关枪扫射、唐僧对妖精点头哈腰、诸葛亮用流利英文“舌战群儒”......这些充斥着离奇与搞怪,甚至荒诞设定的片段,凭借其日益逼真的流畅画面,在短视频平台上动辄收获数百万次播放,其以假乱真的程度,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AI魔改明成祖朱棣唱披头士英文名曲
此类内容的集中涌现,正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普及而愈演愈烈。不少经典影视、历史故事,都成为被“魔改”的对象。其制作方式往往是对原有作品进行换脸、变声、篡改台词或肆意重组画面,旨在制造强烈的反差感和猎奇效果,以收割巨大流量。
《科创板日报》记者在多个主流短视频平台进行实测,当以“AI魔改”、“AI二创”等词进行搜索后,平台算法随即推荐大量相关作品。这些视频大多通过AI技术对经典影视剧“恶搞”,呈现出颠覆原作的猎奇内容,其中不少作品的点赞量均突破上万。
一位家长向记者表达了他的忧虑:“这类视频娱乐性较强,能让人放松。但它们篡改了不少历史事实,对于价值观正在形成关键期的青少年来说,很可能产生误导。”
与此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在流量和利益的驱动下,“AI魔改”已非个体创作,而是形成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在闲鱼、淘宝等平台搜索相关关键词,能够找到大量以经典影视、四大名著等为素材的AI视频制作教程。

大量“AI魔改”教程在电商平台兜售
此类商品通常打包提供软件工具、教学课程、影视素材乃至运营“起号”指南等内容。商家常以“极速涨粉”、“广告变现”、“小白速成”等极具诱惑力的标语吸引购买,而入门门槛却低至近乎免费,仅需象征性的0.01元即可获得。
在商家提供的截图中可以看到,根据教程制作的魔改视频,仅20个作品便能收获30万浏览量,并能实现“日入千元”的变现神话。暴利图景吸引大量渴望快速获利的新手涌入,海量同质化内容持续污染着内容生态。

1分钱炮制魔改视频,实现“日入千元”变现神话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多数平台明令禁止虚假搬运和侵权,但AI生成的内容边界模糊,系统识别也存在滞后。兜售“AI魔改”教程的商家也表示,据教程操作的相关视频能够顺利通过平台为激励内容创作者所推出的“创作伙伴计划”。
▎“AI魔改”视频乱象亟待整治,平台监管责任升级
这条看似“一本万利”的灰色产业链,其巨大的流量与收入背后,从工具开发者、素材贩子到内容上传者和平台,产业链上的每一个角色都面临着明确的法律风险。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小梅告诉《科创板日报》记者,专用工具开发者若提供专门用于侵权“魔改”的软件,存在沦为侵犯著作权罪的共犯或帮助犯的风险;素材提供者兜售无版权的影视片段或演员肖像、声音数据,直接侵犯了复制权、发行权乃至人格权;而为牟利提供代客定制服务的商家,则直接触发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风险,并叠加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将“AI魔改”视频上传至平台获取流量分成的内容传播者,同样侵犯原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演员的肖像权与声音权;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放任侵权内容传播,则构成共同侵权,监管部门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或关闭网站。
面对愈演愈烈的“AI魔改”乱象,国家广电也及时出手,正式部署开展“AI魔改”视频专项治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此次行动明确要求网络视听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坚决清理违规内容,处置乱象突出的账号。
杨小梅也向记者强调,在AI创作盛行背景下,平台作为传播载体对用户侵权、违法内容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与必要措施义务。平台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传输管道,而是兼具内容治理、技术监管与公共责任的生态管理者。
“此次广电总局的专项治理行动,将平台审查责任从‘被动配合’升级为‘主动前置防控’。”杨小梅表示,“平台需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内容治理机制与快速处置链路,对‘AI魔改’类违规视频负有发现即处置的主动审查与快速下架义务,并需同步留存证据、上报主管机关,并在权利人通知到达或平台自行发现时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
与此同时,在杨小梅看来,专项治理可在短期内快速遏制“AI魔改”影视类违规传播,但难以形成持续合规约束。
为防止“风头一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其表示,建立覆盖显式/隐式标识、内容溯源与版权交易合规的标准体系是将技术创新纳入法治轨道的关键路径,并将促使AIGC产业从“流量驱动”转向“可信、可问责”的合规创新。
杨小梅强调道:“当标识、溯源与版权交易机制到位,平台与模型服务可以在明晰的边界内释放创新,减少不确定监管冲击,推动从‘野蛮生长’向‘规范竞争’的跃迁。长期看,监管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 AIGC 产业划定价值边界,引导技术向善,最终实现创新活力与文化安全的平衡。”
本文转自:凤凰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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